第十二章 第二篇小作文!周森的谜底!(2/2)
却有一种奇怪的滋味。>
在新的这篇小作文里,笔者强调自己倒也不是多么看不上周森,只不过是习惯地将所有网络上的黑料串联起来,没有想到所有黑料竟然都是相互依存、相互联系的,是不可分割的紧密主体。在这个由黑料组成的证据网络里,有着完整的逻辑和佐证。>
在这么多真实证据的实锤之下,周森却还能逍遥法外,他觉得实在是不可理喻!>
所以,才会写下那篇引起轰动的《周森十罪论》,他所做的,也仅仅是保留所有证据,保留所有证据的出处和来源、作者!>
这样哪怕那些证据被周森这个坏蛋想办法销毁了,他这篇文章也足以让所有人有机会留档!>
公道自在人心!>
而在文章的最后,笔者回应了周森的诗句。>
这句诗出自曹伯启的《糖多令释怀寄友人》,他一针见血地指出,周森以己自喻曹伯启,将自己和自己的黑料风暴事件来引申曹伯启的一生。>
曹伯启一生,似乎都在破解诬告、污蔑、误伤的案件,他火眼金睛,断案如神。>
周森以己自喻,是谁给他的自信?>
如果周森当真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,那就去用行动证明自己,而不是在这里高高在上地装个清者自清的孤高逼!>
洋洋洒洒又是数千字下来。>
围观的网民们都大开眼界,颇为钦佩。>
这【魔王傻宝王木木】虽然名字取得不咋地,但这文章确实写得挺好,所有人都能看得懂,而且也一下子就点出了周森的虚张声势!>
周森那态度,有些人看得就是不舒服。>
他们可不管什么三七二十一,王木木这篇文章可是把他们心里想骂的话,文绉绉地骂出来了。>
而且和其他博主不一样,王木木从头到尾可没有任何诽谤周森的嫌疑,他只是淡淡客观地将其他人的回答都收录起来,那种排版和论述的手段,让人自动就会联想到周森的问题。>
他的文字简练如匕首,以方寸铁字杀人!且一刀见血,一剑封喉!>
抓住重要之处,只三言两语就把主题道破,其风格辛辣干脆,全近讽刺。>
让国内许多媒体总编恨不得这人才就是自己团队里的哪个成员,这简直就是块未雕琢的璞玉!>
以第二篇文章为号角,全网唾骂周森的风向,一转,全都是让周森马上出来给一个交代的风向。>
“周森要是真的清白,早就给出能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了!”>
“对啊!还清者自清,还自比曹伯启!谁给他的脸啊!”>
“不能证明他没做,那他就是有做!”>
“对!他连警都不敢报!肯定是心里有鬼!就这样的人还能做偶像?”>
“还‘希望在座的各位都是文化人’,就他读过书啊?在座的各位哪个不是毕业的青年才俊?哪个不是年薪百万、刚下飞机的人才?他周森?说他是文盲都是在夸他!给他脸让他装了?”>
“楼上的,这里不是乎,你走错平台了。”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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